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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述:让立法成为华侨权益保护的后盾

发布时间:2016-05-17 10:33:08  作者:本站编辑   来源: 中国新闻网  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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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社北京5月16日电 (记者 杨凯淇)《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》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这是江苏省首部华侨投资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,也是全国范围内立法规范华侨权益保护的又一次尝试。

早年间,中国关于华侨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缺失较多,涉侨法律法规数量少,且多以保护归侨、侨眷的合法利益为目的。广东、福建等侨乡省份虽推出了一些保护华侨权益的侨务政策,但由于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,在执行中仍缺乏权威性。

在缺少系统性法律保护的背景下,定居国外的华侨虽是中国公民,但在回到国内生活工作时,常常享受不到公民的平等待遇。有些华侨因没有身份证,甚至在购买火车票、银行开户、入住酒店等方面都会遇到尴尬。不少华侨感慨,“办事难、维权难”让本应充满喜悦的回家之路变得忧虑重重。

为填补在华侨权益保护领域长期存有的立法空白,各地开始不断尝试推动各类法律法规的出台,力求让立法成为华侨权益保护的坚实后盾。这其中既包括围绕华侨投资、捐赠、回国定居、房屋租赁等单项领域的法规、文件,也包括综合性法规。

《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》就是单项领域法规的代表。该条例重点突出了对华侨投资者人身权、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,对华侨在投资方式、投资待遇、投资导向、扶持政策等方面所能享受的待遇进行了细化。如第七条规定,华侨投资者可用货币出资,也可用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,以及法律、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出资。

关于华侨综合性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也在各地陆续开展。2015年10月1日,《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》正式施行,这是中国第一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省级综合性地方法规。加上同年7月出台的《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》,意味着中国立法保护华侨权益实现了省市两级的新突破。据了解,福建等地也都在为此积极筹划。

今年3月,中国国务院侨办主任裘援平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透露,目前国侨办正在牵头起草国家层面的华侨权益保护法,将与有关方面共同推动列入国家立法计划。暨南大学曾发布消息称,该校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受国侨办委托,将承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权益保护法(草案)》的起草任务。

长期研究涉侨法律法规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认为,综合性华侨权益保护法规能充分考虑到华侨的特殊身份,更有针对性,也更易与国内现行其他法律法规衔接。他坦言,期待全国性的华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早日出台,“这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,值得各方共同努力。”

2016年正值“十三五”规划开局之年,侨务法治建设将迎来新一轮机遇与挑战,中国侨务政策法规体系能否加速完善备受关注。

对此,国侨办“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”特邀律师庞正忠建议,应进一步完善涉侨法律法规,一方面加强现有法规与社会性立法的衔接性,另一方面鼓励有立法权的地区先行先试。此外,还应推进涉侨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地及实施,并大力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,健全依法维护华侨权益和涉侨纠纷化解机制。(完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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